项目: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编号:HFZB-202110204 ) 采购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采购内容 承包期 租金z低限价
1 食堂运营服务 2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12900元/月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
2.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3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书复印件;
2.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于2021年 11 月 02 日至2021年 11 月 0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或公告期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 11 月 02 日至2021年 11 月 09 日止。
7、 投标文件于2021年 11 月 23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11 月 2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仪式。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
项目: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1-11-02 16:55:47 浏览: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