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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龙岗区龙城街道垃圾转运站除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7 18:27:16  浏览:171

公告:龙岗区龙城街道垃圾转运站除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1027_771613230713753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城街道垃圾转运站除臭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33.6万元

5、z高限价:人.民币 233.6万元

6、采购需求:为了有效消除垃圾转运站产生的臭气,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1家专业公司负责龙城街道范围垃圾转运站除臭管理服务,有效提升垃圾转运站的环境卫生质量。本项目共32座垃圾转运站,预算控制总价:233.6万 元/年。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z多可续签二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股东构成审查表》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彭诚
电话:13718960723
邮箱:zbcgc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