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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简易注销的条件及流程分别是什么
2020-04-23 18:12:07  浏览:515
北京简易注销的条件及流程分别是什么?    郭经理   i53ii8o6338







简易注销适用的情况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

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

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

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

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简易注销的条件:

1.公司成立后没有开业

2.公司成立不超过半年的

3.公司税务没有报道,没有银行的

4.简易注销的时间是1个月左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