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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粉煤灰销售
2021-05-08 11:53:35  浏览:467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私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定电公司2021-2022年度(暂定2021年6月1日始至2022年5月31日,下同)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对定电公司2021-2022年度(暂定2021年6月1日始至2022年5月31日,下同)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制造、加工,具有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3.2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每年不低于15万吨的粉煤灰采购合同业绩并注明联系电话,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相对应的发 票扫描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和发 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4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 1 万吨的粉煤灰储存场地(自有或租赁),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资料,自有或租赁都需提供其场地合法的证明材料(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土地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场照片等原件扫描件)。 3.5为了保障电厂安全生产,稳定外运粉煤灰,投标单位保证租用或投标单位自有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5辆国五及以上天然气等满足地方政府环保要求的粉煤灰封闭式罐车。(需提供运输资质和车辆照片等所有手续原件扫描件,资质、手续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3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年处理粉煤灰15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用户证明(提供销售合同原件及相对应的销售发 票原件扫描件,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1.3财务要求:3.6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3.7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不良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内。
3.1.5其他要求: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06 09:00 至 2021-05-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27 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