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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维修
2021-05-08 09:50:12  浏览:485

招标》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维修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XLZ2021-06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8.237679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新华书店仓库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屋面整修、屋面防水改造、室内粉刷、地下室地面整修和更换窗户、室外面砖清洗和局部墙面修补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两项(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两项(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盖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1年 05月 07日 10时 00分到 2021年 05月 12日 19时 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5月 17日 16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 05月 17日 16时 00分
七、其他
本次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安考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