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书院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安书院项目已由主管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长安书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0617-2114GY0913)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广运潭大道以东,灞浦四路以南,灞河西路以西,灞浦三路以北。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艺术品交易中心、配套等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审批为准)。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
3.3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4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 师)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3.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7日8:30时至2021年5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4时00分。
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址:西安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