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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22 13:50:58  浏览:366
黄梅县城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黄梅县城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21]CQ- 04号
1.2项目名称:黄梅县城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1.3投资预算金额:1亿元
1.4投资z低限价:1亿元
1.5采购需求:(详见文件第三章)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筑工地较多,按照相关要求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规范处置和综合利用。目前,我县建筑垃圾采用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已经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净化城市环境,解决黄梅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等问题,采取特许经营授权的方式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处置。授予1家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估算约35万方/年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6服务特许经营权期限:20年,政府补贴为零,如后期政府有补贴政策按相关政策执行。
1.7  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投产运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z终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2.4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在距离黄梅县城中心5公里以内建厂,建厂投资规模不得小于1亿元,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建成投产运营。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投标人于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其文件等资料费为300元/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7日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据实际发生提供);提供“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在距离黄梅县城中心5公里以内建厂,建厂投资规模不得小于1亿元,且在10个月内建成投产运营”的承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1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