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ZZ08-FZC-2021-27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到2021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受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ZZ08-FZC-2021-270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园区建设采购。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
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2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