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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旅游公共服务及旅游服务实训中心餐厅对外招租项目公告
2021-04-21 21:15:25  浏览:368
福贡县旅游公共服务及旅游服务实训中心餐厅对外招租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109(公)
开标时间:2021-04-27
招标人:福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金来源: 其它
1、采购条件
福贡县旅游公共服务及旅游服务实训中心餐厅对外招租项目,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实施,采购单位为福贡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估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贡县旅游公共服务及旅游服务实训中心餐厅对外招租项目;
2.2基本情况:福贡县旅服中心位于福贡县上帕镇腊乌村,木尼玛大桥东南美丽公路旁,占地16.46亩,总建筑面积4929.23平方米。其中招租餐饮建筑面积共计589.19平方米,一层餐饮加工区,建筑面积127.5平方米,三层餐厅,建筑面积455.69平方米;
2.3租用方式:租金底价参照福贡县城江西易地搬迁安置点商铺租金,不低于25元/平方米/月,首次租期为3年,租金按照一年一付,租金一至三年按招租金额执行;
2.4本次谈判z低限价为:176757.00元/年;
2.5租赁期限:3年,到期后可续租或者视情况重新招租;
2.6承租方不得将旅服中心餐厅转租、出借,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餐饮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承租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可对餐厅进行装修,但是装修方案和标准需达到招租方要求,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值部分)均属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予补偿;
2.8从装修到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卫生保洁费(含排污、卫生),水、电费等费用相关规定由承租人按时交纳,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9该项目属于旅游公共服务项目,成交服务商在经营期间所提供的餐饮须体现当地民族特色饮食文化;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服务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餐饮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关经营经验的服务商优先;
3.4未被列入: 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服务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间要求:报名时间内);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谈判申请。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谈判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供查验: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谈判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6、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04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