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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宜春实验中学校园超市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4-20 21:48:33  浏览:388
发布:宜春实验中学校园超市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1
项目名称:宜春实验中学校园超市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管理费):38万元/年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宜春实验中学校园超市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项目情况
1.宜春实验中学校园超市,位于宜春实验中学校内,现有两个超市经营点,面积约200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约47000 平方米,学校在校学生约4300人(其中初中学生3500人),目前学校有在编在职教师 250 人;学校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包括一栋13层学生公寓楼和一栋高中教学楼),拟于今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预计学生及教师人员递增。
2.经营范围:食品(定型包装)、日用品、文化用品、生活用品等。
3.经营价格:所有商品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张贴,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宜春本地大型连锁超市卖价;如违反价格标准,学校将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合同。
4.管理费及服务年限:管理费用不低于380000元/年(不低于1140000元/3年);学校向中标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38万元每年,取投标人投标报价z-高价为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三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在每年承包时间到期前2个月内,根据承包经营者服务情况和师生评价情况,由学校校长会决定,通知该经营者按期终止合同或者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经营单位做好准备。
5.经营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缴纳水电费,水电费按当地供水、供电公司向学校收取的费用一致,超市内部和出入门口5米之内的清洁卫生为经营单位自行负责。学校不为经营单位员工提供宿舍。住宿问题由经营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经营单位自己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4.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
5.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须具有2年以上(包括2年)经营经验,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合同;
注: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借壳经营和挂-靠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4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材料:
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但下列注明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须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经验,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4.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提供主管部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7.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