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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食堂主副食采购供应项目
2021-04-19 22:10:33  浏览:379
【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食堂主副食采购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J202116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JLDJ2021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食堂主副食采购供应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食堂主副食采购供应项目
2.2招标内容:食堂主副食采购供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2.5配送地点及要求:供方负责使用专用产品车、运输车保质保量及时将货物安全完好抵交货地点,各种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需配送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镇赉县分公司食堂,所供产品须提供单批检验报告。供应商的投标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明粮油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具有保证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附相关承诺);
3.5提供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3.6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财务报表及缴税证明(近一年任意2个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提供相关证书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下午14:00时
评审时间:2021年04月28日下午14:30时
6、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应于2021年04月27日下午16:00时提交保证金伍仟元整。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