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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
2021-04-19 18:41:14  浏览:352
推荐: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委托,就该单位的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食堂外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玖佰元整(报价低于预算价作为废标处理),服务期三年。
(2)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食堂,房屋所在层/总层数:1/1.混合结构,现空置中。南侧为食堂就餐区域及厨房,部分平面布置呈“L”型,建筑面积为414.26平方米,北侧房屋为清洗池,员工休息室及锅炉房,建筑面积53.96平方米,拟承包食堂面积共计468.22平方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缴费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备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详见示范格式);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0年10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如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公告期限、供应商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上午9 :00-11:00 下午14:00-17:00)
(3)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
六、磋商有关信息:磋商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