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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维西县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新电源点新增段施工
2021-04-19 14:01:42  浏览:346
2021年度·云南省维西县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新电源点新增段施工招标
投资金额:226.647513万元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拉多阁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维西县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新电源点新增段施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维西县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新电源点新增段施工。
2.2项目编号:ZOQQG21LL0205。
2.3采购预算:本项目z高限价:2266475.13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对原拉多阁水库10kV保新线#27杆支线罗马支线进行改造(使用JKLYJ-10kV-10-120/20mm²架空绝缘导线约8.003km、使用JKLYJ-10kV-10-70/20mm²架空绝缘导线约0.226km、使用JL/G1A-120/20mm²架空裸导线1.634km),改造后与新建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N138杆搭接,作为拉多阁水库工程枢纽区及拉多阁水库10kV送电线路工程N109-N153杆段供电电源(用电容量约为2200kW)。
2.5采购内容: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用电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通电及手续办理、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6项目地点:维西县保和镇境内。
2.7项目实施期限(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应商可自报z短工期。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7.5投标单位应具备与当地供配电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后能并网供电,如不能并网供电,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提出索赔,投标单位应出具书面承诺书;
3.8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和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4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