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信息化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5.0万元
1、项目编号:202103004;
2、项目名称: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信息化设计服务
3、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4、采购上限价:人民币85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850000.00元(含税)的为无效报价。
5、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信息化设计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
一、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2019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 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参与投标。
三、 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4月29日14:30至15:00;
五、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5:00;
六、 磋商时间;2021年4月29日15:00;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
中山市西区新建高中学校工程信息化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18 18:27:52 浏览: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