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云互联网行情服务优化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1603410650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证云互联网行情服务优化与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9.2 万元,招标人为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C++高级 1 人(不少于 12 人月)、C++中级 3 人(不少于 36 人月)、C++初级 3 人(不少于 36 人月)及 1 名集成测试人员(不少于 12 人月)开发约定的服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证云互联网行情服务优化与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证云互联网行情服务优化与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良好。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近三年(自 2018 年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第一,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三,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3.投标人应通过 CMMI3 及以上或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资质认证,并提供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至少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IT 项目实施经验或 IT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投标人应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具有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云互联网行情服务优化与开发项目
2021-12-23 23:38:08 浏览: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