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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
2021-12-23 17:16:04  浏览:362
招标-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140NF03169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5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西郊线轨道线路、供电、接触网、信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轨道线路、供电、接触网、信号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的巡检、维保、维修、抢修等工作委托投标人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范围与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等专业技术能力;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自“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供电、信号和轨道维护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0-2140NF031692
3、招标范围:为保证西郊线轨道线路、供电、接触网、信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西郊线分公司轨道线路、供电、接触网、信号系统维保服务合同项目的巡检、维保、维修、抢修等工作委托投标人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范围与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6、本项目z高投标限价(单价):8,500,000.00元人民币/年;
本项目z高投标限价(总价):25,500,000.00元人民币(三年)。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等专业技术能力;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集自“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0、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4口-2021年12月30口,上午9:00至11:00;下
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1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内容必须注明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