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铲车及绿化机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FEGD-ZT211331_1 招标编码:CBL_20211221_10543529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ZT211331_1
项目名称: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铲车及绿化机械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95156.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壹佰伍拾陆元整)
z高限价:¥295156.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295156.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壹佰伍拾陆元整)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包括: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包括: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江门市开平公路局养护中心铲车及绿化机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021-12-23 17:13:29 浏览: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