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动态
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安阳学院
2021-11-07 14:11:34  浏览:227
公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安阳学院原阳校区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UCT-202100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安阳学院原阳校区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UCT-202100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 单 的 单 位 , 拒 绝 参 与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 查 询 渠 道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注:如果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4)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安阳学院原阳校区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本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安阳学院原阳校区智慧校园平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ZUCT-20210061
2.3、项目地址: 安阳学院原阳校区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服务范围: 硬件平台、数据中心及实施
2.6、质量: 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五年
2.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 单 的 单 位 , 拒 绝 参 与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 查 询 渠 道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网页上需有查询日期(注:如果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4)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务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
4.2. 报名时间:2021 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00分,下午2时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